2011年11月~12月,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的茶葉及其制品(茶葉、含茶制品、代用茶)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共計抽查17家企業的20批次的產品,合格16個批次,合格率為80%。
本次抽查依據GB/T 14456.2-2008《綠茶 第2部分:大葉種綠茶》、GB/T 13738.2-2008《紅茶 第2部分:工夫紅茶》、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05《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對茶葉及其制品(茶葉、含茶制品、代用茶)產品進行了感官、水分、總灰分、水浸出物、二氧化硫殘留量、鉛、鉻、稀土總量、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六六六、滴滴涕、敵敵畏、樂果、氰戊菊酯、三氯殺螨醇、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順式氰戊菊酯、殺螟硫磷、氟氰戊菊酯、氯菊酯、標簽等項目檢驗。
經檢驗,廣州市白云區(英德)制茶廠生產的一批次袋泡茶(英德紅茶),鉛、稀土項目不合格;廣州天宇行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粒粒香鐵觀音、廣州市春光茶葉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紅茶,稀土項目不合格。
質監部門介紹,稀土廣泛存在于自然界,存在于生物鏈之中,且多以難溶化合物狀態存在。各大茶類中,均不同程度含有稀土成分。茶葉中的稀土是由多重原因決定的,主要來自于土壤和施用的肥料中,其含量還與茶葉的生長期、老嫩度有關。
鉛是在自然界及食品中廣泛分布的以及對人體有一定毒害作用的金屬元素,具有較強的富積性。茶葉中的鉛可能是種植茶樹的土壤中重金屬富集在茶樹上的結果,或企業的設備殘舊,在制作茶葉時把重金屬帶入到茶葉中。
質監部門建議消費者到正規的大型商場或超市選購信譽好的品牌產品,并保留好購物發票、小票、收據等消費憑證,以備發生消費糾紛后進行有效的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