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下達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2011年第三批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每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將建設預處理池10立方米、厭氧發酵池45立方米、沼液儲池100立方米、沼氣管道1套、雨污分流—改 造排污暗溝200米、雨污分流—改造雨水明溝200米,豬舍改造300平方米,場區水、電配套1套,獸醫室改造50平方米、購置儀器設備4臺/套。每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由中央投資20萬元,縣(區)投資4萬元,共計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