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衛生部有關人士處獲悉,近日衛生部已經給各地衛生局下發了任務,要求在2012年,繼續擴大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范圍,并推動農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據了解,衛生部要求各衛生局,要進一步完善醫藥企業及藥品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藥物中獨家品種、緊缺品種以及兒童適宜劑型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定點生產。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電子交易。
同時,制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辦法,修訂《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
基本藥物制度于2009年8月正式出臺并推行,但在2年多的實踐中,由于基本藥物及地方增補品種,價格都較低,在以藥養醫模式未被根除的背景下,“廉價藥”并未真正起到減輕老百姓看病貴的問題。而是“廉價藥”品種不全,甚至在基層醫療機構很難見到。
針對于以上情況,衛生部要求各衛生局,分析評估前一階段基本藥物采購情況,研究提出基本藥物優先使用的鼓勵政策。并開展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綜合評價,逐步規范基本藥物劑型、規格和包裝。充實和增加基本藥物制度監測點,不斷完善監測評價體系。
據了解,今年,在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同時,也將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包括推動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鼓勵各地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實施范圍。
據有關人士介紹,至下而上的推行實施基本藥物,及推動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全面配備并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對完成適用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的制訂工作、規范地方增補非目錄藥品有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