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園林網2月7日消息:廣東省林業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對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惠東港口海龜國家級保護區、海豐公平大湖省級自然保護區、河源新港省級自然保護區、韶關乳源南水湖國家濕地公園、廣州南沙濕地6處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重點濕地區域開展濕地生態效益試點補償,2011年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資金1000萬元。
據了解,此次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的范圍為試點單位規劃范圍內的濕地,采取濕地補償和濕地保護補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補償試點。6個試點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將把濕地保護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資金用于重點濕地的管護、宣傳和監測。同時還將與涉及試點單位規劃范圍內的村委會簽訂有關濕地保護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保護責任,督促當地村委會及農民嚴格履行簽訂的保護濕地協議,自覺加入濕地保護行動,使濕地發揮正常的生態功能。據廣東省林業廳有關工作人員透露,在對試點工作進行調研評估后,廣東將制訂重點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辦法,逐步把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范圍擴大到全省的國家級濕地類型保護區和國家濕地公園。
廣東濕地資源豐富,類型多樣,分布廣泛,全省濕地面積2630.4萬畝(不含水稻田濕地),約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0%。目前,全省已有國際重要濕地3處,面積49.7萬畝;已建立濕地類型的保護區94處,面積1174萬畝;濕地公園9處,面積46.2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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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綠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