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杭州市蕭山區農業局辦公室獲悉,蕭山區將開展蕭山區“十大水產養殖示范基地”的評選活動,具體的申報條件如下:
1、申報企業必須是經工商部門登記的水產養殖企業;
2、申報企業必須持有水域灘涂養殖證或土地承包合同;
3、申報企業的生產規模(在蕭山區地屬范圍內的水產經營面積)東片地區要求達到500畝以上,南片地區可適當放寬;
4、有明確的實施主體。建設單位或實施主體應是具有示范帶動能力的水產養殖企業;
5、申報企業應用的養殖技術先進,實施的項目科技含量高,經營的水產養殖效益顯著;
6、申報企業對本地區漁業生產發展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申報辦法:
由水產養殖企業自愿申報(申報書詳見附件),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推薦。將申報表及養殖企業(場)介紹一式3份于2011年12月28日前上報蕭山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水產站。
評審辦法:
1、按申報條件,初步確定參加評選的企業;
2、按照蕭山區農業局制訂評分標準,根據企業提供的材料和實地走訪,進行評分;
3、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參加評選的企業進行綜合評定;
4、根據評審委員會意見,確定10家水產養殖企業為蕭山區“十大水產養殖示范基地”;
5、蕭山區農業局、蕭山區水產行業協會對評出的蕭山區“十大水產養殖示范企業”進行表彰。
近幾年來,蕭山區結合富裕和諧的新農村建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漁業增效、漁民增收”為中心,以提升產業化水平、提高水產品市場競爭力為主題,加大了資金投入力度,調優了水產產業結構,推廣了養殖新技術,使漁業生產保持了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并已形成了具有蕭山特色的南美白對蝦、中華鱉、黑魚等水產養殖基地。為進一步提高蕭山區水產養殖業的綜合效益,實施品牌戰略,建設產業帶、產業鏈,推動現代漁業的穩步發展。